实验室机构设置
为加强和细化陕西省混凝土结构安全与耐久性重点实验室的管理,根据陕西省混凝土结构安全与耐久性重点实验室规程,设置的“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和“重点实验室管理委员会” 作为决策咨询机构,实行学术委员会指导下的主任负责制,由重点实验室主任全面主持实验室的日常工作,并对实验室其他各项工作进行集中统一管理。
陕西省混凝土结构安全与耐久性重点实验室下设办公室,负责协助主任处理重点实验室的日常事务以及协调各专业实验室的工作,办公室设主任一名,助理一名。
一、 重点实验室人员结构图如下:
二、“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职能:
1. 审议重点实验室的研究方向、研究课题和发展目标;
2. 审议并开展重点实验室相关的的重大科研和学术活动;
3. 审议重点实验室项目的立项报告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重点实验室管理委员会” 职能:
1. 审核各专业实验室的设备采购计划;
2. 监督检查重点实验室的运行和管理;
3. 审议实验室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
4. 监督重点实验室的财务支出管理工作。